各有关单位: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根据《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,现将2024年深圳市汽车“报废更新”第十批名单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(网址:http://commerce.sz.gov.cn/)予以公示,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待公示期结束后,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陆续发放补贴资金,请耐心等待。因部分申请人未在申报系统中预留银行账
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信息来源: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日期:2025-01-17[内容纠错]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期间,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下列机动车(附件1、2,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http://szjj.sz.gov.cn/ZWGK/TZGG/GGBF/查询具体车号、车型等)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我局已提前通过公
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,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下列机动车(附件1、2,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http://szjj.sz.gov.cn/ZWGK/TZGG/GGBF/查询具体车号、车型等)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我局已提前通过公告告知,但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四条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三十七条、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
信息来源:深圳市公安局发布日期:2024-12-03 一、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,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下列机动车(附件1、2,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http://szjj.sz.gov.cn/ZWGK/TZGG/GGBF/查询具体车号、车型等)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我局已提前通过公告告知,但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